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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肇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颁布一号令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0 11:23:39.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肇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颁布一号令《关于开展攻坚不稳定达标断面行动的命令》。《命令》由市委书记、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市长、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总指挥共同签发,要求开展攻坚地表水不稳定达标断面专项行动,确保2019-2020年肇庆市优良水体断面达100%。
一、强化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
《命令》要求各级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攻坚不稳定达标断面专项行动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市领导同志结合河长制,负责所在流域不稳定达标断面的达标督导。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肇庆新区、肇庆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本行政区域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和不稳定达标断面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分别包干不稳定达标断面所在河流及其相关联的污染最严重、整治难度最大的支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分别牵头负责不稳定达标断面控制单元内支流污染整治。确保2019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的目标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严格监督考核
《命令》要求,市水污染防治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水利建设、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同时,省考以上不稳定达标断面攻坚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和“四个全面”绩效考核范围,并适当增加考核权重。建立水质考核排名制度,按月、季和年度对各考核断面水质情况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在主要媒体公布。对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正向激励,对不稳定达标断面2019-2020年未能达标或省考以上断面水质恶化不达标的县(市、区)要严肃约谈、问责,实施“一票否决”,水污染防治这一项工作不得分,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三、深入实施碧水攻坚,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目前,肇庆市12个省考以上断面中有3个断面不稳定达标。一方面,以这3个不稳定达标断面为重点,确保今、明两年稳定达标;另一方面,全面做好余下9个断面污染防治工作,确保2019-2020年全市优良水体断面达100%,坚决防止新增不达标断面。一是坚持系统治理。把省考以上断面达标和不稳定达标断面攻坚工作纳入各级各各地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统筹城市和乡村、水域和陆地、系统推进河湖综合治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各项措施,抓好源头控制,减少工矿企业、城镇生活、农业面源等污染物入河量。加强加密水质加测,严格监管执法,做到监督、监测、执法同频共振。二是深化挂图作战。四会市政府、高要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须于当年3月底前分别制定实施2019年及2020年北江梁村断面、绥江五马岗断面、新兴江山口断面达标攻坚方案,细化工作举措、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实施挂图作战。严格落实“一个断面、一张图、一套方案、一个台账”要求,对直接或间接向断面上游排放的各类涉水污染源开展全面排查,掌握污水的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时间、空间等分布规律,编制断面污染源清单和分布图,坚持一张图干到底,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建立不稳定达标断面攻坚工作进展信息调度制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河长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达标攻坚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